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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那时的我带着满身的泥土气息来到了这座骄傲的城市,这座城市是骄傲的高贵的,我年轻的心也是骄傲的高贵的。当我站在城池的中央,拥挤的街道时,彻底地感觉到了自己的孤单。我发现北京的天很低,也知道自己的心很高。
那时的我带着满身的泥土气息来到了这座骄傲的城市,这座城市是骄傲的高贵的,我年轻的心也是骄傲的高贵的。当我站在城池的中央,拥挤的街道时,彻底地感觉到了自己的孤单。我发现北京的天很低,也知道自己的心很高。我从来都知道的在我的娇小的身体里有太多的理想主义者的细胞。
耸立的楼宇,琳琅的广告图画,熙攘的匆忙行走的人群,拥挤的车辆,刺耳的车鸣,远处的声响店里传来的歌声,无处不在显示着这个城市的喧闹,但我却隐约感受到这喧闹背后隐藏的脆弱与寂寞,这是一个失语的时代,我们大多数在用我们的耳朵和眼睛聆听少数人的嘴巴发出的呐喊,而后是我们大多数的继续冷漠与沉默,那些呐喊于是也显得苍白,似乎是在诉说着一个时代的迷茫与麻木,人群内心的苍白。人的嘴巴的功能似乎也定格在它原始粗俗的功用上。
在诺大的城市面前,从没有过的自卑沁彻我的全身,在这座人类用智慧和血泪铸造的城市面前,我看到了自己的浅薄与渺小,也深深地感到发自内心的孤独。
我想到了远在千里之外的家乡,古铜色的脸庞,泛着鱼腥味的河水,老屋上的茅草,老黄牛的哞叫声,羊羔的咪叫声,孩子的啼哭声,女人的漫骂声,男人们粗俗的话语,野蛮的流言,质朴的人性,丑陋与美丽并存的家乡,让她爱又让她恨,在她的怀里时想逃离离开她时又想念的地方。
当我一个人走在夜晚的城市中,就越发的加深了自己的这种疏离感,我忽然感觉到哪儿都不属于自己,自己也没有真正的属于过哪儿。我想可能我属于我自己吧。
有一段时间,每当傍晚来临时,我习惯一个人站在过街天桥上,看着下面来来往往的车辆,望着远处若隐若现的楼宇,整个城市就像一幅水墨画,浓重的墨迹把整个的城市置于一种虚幻之中,那一盏盏的灯塔忽然会让她感到些许的温暖,那移动的灯光让她感到内心的波澜,好像那一辆辆车串起的长龙要把她带到另一个时空之中。偶尔映入眼帘的霓虹灯让我的梦插上了翅膀,我的心灵空间便是我一个人的天堂,她像一个挥着翅膀的天使在我的天堂里自由的飞舞。当被身旁的笑声,嘈杂声、打闹声惊醒时,我就像突然断了翅膀,重重的被摔在地面。但是路人还是笑着走路,没人知道我在说什么,也没有人真正认识我。
那时我也习惯了一个人背着书包一圈又一圈的在校园里游荡,不知自己有什么目的,但是从未停止思考,用木木的表情藏着一个丰富的世界,用不停的行走在人群掩藏着那个世界里的孤独。因为我深深地了解自己,至少,在我的内心里有一个真实的自己,我知道,很纯很真的自己。但是,在这个世界,我很渺小,如一粒尘埃,从乡村到城市,我只属于我自己,我的灵魂就凝集在那一粒尘埃里,污浊的尘埃里有我洁净的灵魂。
我,看着倒影在湖中的自己,笑了,这笑容里有几许平和,又带着几分纯朴,还有几丝调皮,又有了几多仓桑。随身的毛料休闲衣,柔和的脸庞,娇小的身材,灵动的灵魂将这个宛若处子的女子的美丽展现的含蓄又真实,朦胧又清晰。我是彻底的把理想与现实、梦境与真实、乡村与城市的美结合起来了。完成了我的内心矛盾的释放,也彻底的与青色的青春挥手告别了。
当我走在灰白色的石块铺就的人行道上,感觉就像自己的深沉思想在五彩青春里流淌,思想流经的地方都浸染了浓浓的墨香与纯纯的奶香。所以,我原本五颜六色的青春变成黑白灰了。不过,我喜欢。
我摔倒时受的伤让我的青春在落寞与孤寂中沉静的流淌。
我栽的跟头再爬起来的勇气让我的青春在伤透之后一次次的坚强。
我从不后悔,那段青春的路,青春时的梦想,青春时的理想迷茫。因为我知道正是那些过往让我的心一次次的坚强,而洁净的灵魂依然在心中守望——我的家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