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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前几天看到一则消息,说国家正在提交刑法修改草案,其实最热门的就是减少了死刑的罪名。过去关于死刑的问题似乎在世界范围里有过激烈的讨论,也有些国家明文取消了死刑。据说这是为了社会文明,是社会发展到今天的一
前几天看到一则消息,说国家正在提交刑法修改草案,其实最热门的就是减少了死刑的罪名。过去关于死刑的问题似乎在世界范围里有过激烈的讨论,也有些国家明文取消了死刑。据说这是为了社会文明,是社会发展到今天的一种必然。我不是学法律的,不懂得法学机理,不过我对社会的存在还是略知一二的。既然社会的性质就是一个专政机构,那么社会的存在无疑是带有许多强制的元素在里边。如果我们把理想和现实用一种图腾来诠释,我想世界总有一天会令我们彻底失望的。
生命对于个体来说无疑是最重要的。它的存在和消亡其实可以理解成一种社会的存在和消亡。社会是什么?传统的说法是它是客观存在,可是我觉得社会不是严格意义上的客观存在。因为客观存在有一个显著的特性,那就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就像我们看到的月亮围着地球运动一样,不是我们想让它转它就可以转,不想让它转它就可以不转。可社会不一样,尽管我们说社会的存在不是哪一个人的作为,然而它不可否认的却是时时在体现着人的意志,我们也可以说是统治者的意志。
中国的社会从古到今似乎都留有血淋淋的历史。不是我愿意这样去想,而是现实和历史就是这样,国家本来就是一个专政和杀戮的机器。因为国家的存在总是和政治联系在一起的。如果没有政治,国家恐怕就又会倒退到原始的共产主义社会。所以我想,既然政治存在,那么专政就不会消失。因为人作为个体总是不可能完全和社会的理念合拍,它总是要体现一种专政的力量。
记得我在很小的时候就听老师讲到秦始皇统一中国的伟业。当然了,我也听到了秦始皇焚书坑儒的惨剧。一方面我们说秦始皇是中国第一个真正意义上的皇帝,同时也说他是残暴不堪回首的暴君。那时候我的思维还不能和今天的思维相提并论。所以按照老师的讲解我也在心里开始梦想,如果秦始皇既能统一七国,又能和今天的有些政治家一样和颜悦色,那该有多好呀!
不过到了今天我才发现自己当年的梦想是多么的幼稚,多么的可笑。一个面对敌人的君王,想要完成心中的理想,用笑声恐怕是没有办法做到的。我在想,如果当年的秦始皇也和我们今天有些人的思维一样,这里作作秀,那里露露面,恐怕今天的中国仍然还会是四分五裂,中华民族大概也走不到今天。
有人说秦始皇的伟业是来自于秦孝公的觉醒。其实让我说,这其中最了不起的人物要算是商鞅了。他推行的变法让当时的秦国在很短的时间里就强大起来,有了后来秦始皇统一七国的物质资本。然而我们知道,商鞅变法所推行的法律是极其严酷的。我们今人恐怕不能能想象那些刑法到底是怎么样想出来的。可是我们不能否认当年的法律所起的积极作用。尽管商鞅最后被自己订立的车裂酷刑所处死,可是作为国家的一种存在,也许这正是一种社会本质的体现。
还有大家引以为自豪的大汉王朝,特别是在汉武帝时代,百废待兴,国家还处在一种内外交困的时期。那时的刑法也是极其残酷的。我们今天读《史记》大概首先想到的是当年司马迁被处于宫刑。一个男人眨眼间失去了做男人的权利,这对于生命来说简直就是无以言表的摧残。我们不知道当时到底发生了什么,可我们知道司马迁最后还是接受了这样的现实。尽管今天我们可以为司马迁去想象各种各样的理由,但是我想,在那一个时刻,刘彻决然不是为了发泄私愤。
我们今天把自己成为汉人,我不知道是不是就是来自于汉朝。可是我想,汉武帝留给中华民族的那种底气到了今天也是无人能够替代的。刘邦时代留下的和亲壮举,用今天的话说,那是一种民族的交流,是一种民族的融合。可是我们知道,作为大汉民族,为了换得和平,却要用自己漂亮的女人去交换,难道这不是一种耻辱又会是什么呢?
我很赞赏汉武大帝刘彻,不管在他那个年代他都对国家做了些什么,可他对匈奴的打击却是值得称颂的。记得我在很久前读过《史记》之后,我想到了司马迁和汉武帝。后来我写了一篇小文,意思就是想问在那个年代,到底是汉武帝刘彻成就了司马迁,还是司马迁成就了汉武帝。我当时没有说明白,因为对于他们两,我想到了关于先有鸡,还是先有蛋的说法。所以我放弃了。今天看来我还得说说,我觉得作为中华最了不起的朝代,汉武帝无可置疑是没有人能够取代的、
司马迁可以写出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的《史记》,可我想,他是没有办法更改用自己的女人去换和平的命运。也许这就是历史,这就是国家存在的缘由。我一直认为,国家不仅仅是一个概念,国家的内涵本质其实也就是一个阶级对另一个阶级的统治和驯服。尽管我们今天可以更改许多关于国家的概念,可我想,如果放弃了国家是专政记起这一点,恐怕最后落下的就会是一无所有。
当然了,社会在进步,人们对于生命的理解也在不断的加深。今天我们也看到了国家对生命的尊重。去年的汶川地震让我们看到了国家的一种姿态。先不说这些生命离开的冤不冤屈,那全民的默哀就已经给了活着的生命一种慰藉。但是国家的存在一定是要维护点什么的。不管是统治者的利益,还是民众的愿望。这些东西的和谐必须用一种国家权力来进行保障。而不是我们玩政治玩出水平,光捡好听的去说。
昨天晚上我在电视里看到了一档子节目,说的就是这次的刑法修改。特别是对死刑的减少,他们说的是条条是道。画面里的专家都是国家有名的法学专家。他们觉得社会发展到最后一定是要彻底的废除死刑。因为只有这样,才能彰显一个国家对生命的尊重。我不知道这是怎样的一种逻辑关系,我只是觉得,现阶段说尊重生命首先应该是尊重那些应该活下来的生命,而不是那些让别人失去生命的生命。
一个贪官可以贪污上亿元,过着荒淫无耻的生活。可是我们有些农村的民众,一年的纯收入还不到一千块钱。这样巨大的反差难道不能给我们社会带来点警示?据说这回把贪污腐化的死刑罪取掉了。用法学家的话说,他们毕竟没有直接危及生命。而且让他们留下生命接受另一种惩罚也许会更有效果。一个敢开国家宗旨玩笑的人,竟然还可以活命,我不知道这是对生命的尊重,还是对生命的糟蹋和无情的践踏。
记得我在读《华盛顿传记》的时候,看到一则故事,说华盛顿在自己的墓碑上只写了三句话,第一句说这里埋葬着美利坚合众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