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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听朋友谈起躲猫猫事件,觉得好笑和好奇,到网上一查下了一跳。云南24岁的男子李某某因盗伐林木被刑拘,进入晋宁县公安局看守所后于2009年2月8日受伤住进医院,4天后死亡。警方解释说,他是在与同监室的狱友
听朋友谈起躲猫猫事件,觉得好笑和好奇,到网上一查下了一跳。
云南24岁的男子李某某因盗伐林木被刑拘,进入晋宁县公安局看守所后于2009年2月8日受伤住进医院,4天后死亡。警方解释说,他是在与同监室的狱友玩“躲猫猫”游戏时,因为蒙着眼被狱友踢打后撞到墙壁受伤后死亡。
犯人在看守所玩儿童游戏“躲猫猫”致死的解释虽然难以自圆其说,却成为千古笑柄。
2009年2月13日晚9时30分许,云南蒙自县公安局110民警吉忠春(男,42岁)驾驶私车在蒙自官恒小区因倒车问题与另一车主潘俊(男,40岁,红河供电局九千岩硅铁有限公司职工)发生纠纷,吉忠春被潘俊殴打后开枪击中潘俊,后者经抢救无效死亡。
2008年10月11日晚,哈尔滨市发生了一起恶性伤害致死案。在该市某酒吧门口,6名警察与4名青年因小事发生口角,进而动手厮打,双方多人均不同程度受伤,哈尔滨体院毕业生林松岭当场身亡。自今没有公布结果。
2008年六月12日苏北阜宁公安局治安大队干警掌某及其妻子(阜宁公安局财务工作者。)
当着课堂上55名初一学生的面,其中也包括自己的儿子,身为警察的夫妇纠集其他三名亲属,对一位年轻女教师实施殴打,致使被打者受伤出血,大便失禁,掌某夫妇在现场一直叫嚣“我是公安局的,我怕谁”
2005年4月5日,在黑龙江省巴彦县发生了一起枪击事件。正在修车的巴彦县洼兴镇居民李树森等人遭到了几名警察的无端追击,一名怀有7个月身孕的孕妇被击中腰椎,开枪者是巴彦县公安局刑侦大队的一名警察。但当地警方出具的初查报告称这次开枪伤人是意外。
现在的警察怎么了?不是人们经常为人民吗?不是人民的公仆吗?怎么能像掌某夫妇一样“我是公安局的,我怕谁”
公权利一旦失去正常的监督,必定产生私欲自大、膨胀,直至枉法。有些主管部门包庇护短,自以为是保护下属,实际是害了他们。无原则的纵容,最后导致不可收拾的地步。再加上成员良莠不齐有些素质低下,直接责任人不痛不痒的处罚,主管领导挪个地方继续官威八面,没有一丁点危机感,能有所顾忌吗?还怕啥呀?
公安部门是超级强者,处理警察伤人事件更应当效法医患纠纷,实行举证责任倒置。主管部门不能又是运动员又是裁判员(公检法说是各自司法独立,实际在边远地方,都靠地方政府赏饭,根本分不了家)朋友私下里胡诌八扯说要想解决这个问题,应当有一个像香港廉政公署一样,直接受命于中央的独立机构,不受任何干扰,独立执法。这样也许能起到警惕监督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