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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出名要趁早啊!来得太晚的话,快乐也不那么痛快。个人即使等得及,时代是仓促的,已经破坏中,还有更大的破坏要来。”张爱玲如是说,犹如晴天霹雳,谁敢如她般赤裸裸的喊出“出名要趁早啊!来得太晚,快乐也不痛快
“出名要趁早啊!来得太晚的话,快乐也不那么痛快。个人即使等得及,时代是仓促的,已经破坏中,还有更大的破坏要来。”
张爱玲如是说,犹如晴天霹雳,谁敢如她般赤裸裸的喊出“出名要趁早啊!来得太晚,快乐也不痛快。”中国人是谦虚的,可她不,她要昭告天下,她是金子,她要发光。这样的女子,本身就是一段传奇,更别说她身后顷刻倒塌的城市。一版再版的《传奇》,她本身就是一段传奇,更别说那《倾城之恋》的传奇。她说:有一天我们的文明,无论是升华,还是浮华,都将成为过去。正如《倾城之恋》中那堵墙,它一直在那儿,它见证了流苏与柳原,然而它毕竟成为了过去。
我是喜欢《倾城之恋》的,一个自私的男人,一个自私的女人。范柳原的自私来自他的过往经历,外室所生,坎坷,曲折的得到财产继承权,他富有儿玩世不恭,他需要女人但不需要妻。白流苏的自私来自她的所处环境,一个二十八岁的离了婚的女人,美丽也是有限的,娘家人对她的鄙夷和不关心,原本她也要变成绣在屏风上的一只干枯的凤的,但她又遇上了范柳原,所以她要以她的美丽做赌压。“本来,一个女人上了男人的当,就该死;女人给当让男人上,那更是淫妇;如果一个女人想让男人上当儿失败了,反而上了人家的当,那就是双料的淫恶,杀了她还污了刀。”流苏是爱低头的,她的美丽在她缓缓低下头那一瞬更意蕴悠长,而她却固执地不肯低头,做她范柳原的情妇。她固执着,固执着,是痛苦也是屈服,她逃不出他的掌心。
可是,战争来了,香港陷落了,城市倾覆了……战争成全了她,他和她结了婚,也不过是各平凡的结局,平凡的归宿。"在这兵荒马乱的年代,个人主义是无处容身的,可是总容得下一对平凡的夫妻吧。”那堵墙还在,它使人想到了地老天荒,是啊"执子之手,与子偕老“也不过如此吧。
然而,毕竟是不平凡的。一个城市的陷落成就了白流苏的倾城之恋,也成就了张爱玲的《传奇》、傅雷的《论张爱玲的小说》认为《倾城之恋》的机巧文雅,风趣的华彩胜过了故事的骨干,主角的缺陷,即使作品本身的缺陷。情欲没有动魄的表现,既没有刻骨的欢畅,也没有铭心的悲哀,是不彻底的故事,不彻底的人。
傅雷所最为推崇的是《金锁记》。他在《论张爱玲的小说》中说:“毫无疑问,《金锁记》是张女士在目前为止的最完满之作,颇有《狂人日记》中某些故事的风味,至少也该列为我们文坛最美丽的收获之一。”
连张爱玲自己也说,她的笔下除了曹七巧全是不彻底的人,毫无疑问,《金锁记》是成功的,麻油店的曹七巧曾经也是有血有肉,有情有欲望的,那时的她是美丽的,充满青春活力的。她的活力吧姜家二少爷直逼到了阴仄的胡同里出不了气。可是,那又怎样?她是被奴隶的,像是关在笼子里的鸟,情爱,财富,她被煎熬着,最终成了一抹悲哀的风景。曾经那个有血有肉的美丽少女,终于成了一个枯瘦如柴的老太太。她叫自己的儿子抽鸦片,逼死自己的儿媳,她是不幸的,所以她也不要别人幸福。
然而,比起曹七巧,我更喜欢张爱玲笔下那些绣在屏风上的女子,带着深深的苍凉。不管是《倾城之恋》中的白流苏,还是《茉莉香片》中传庆的母亲。他们是这个大时代下的一个小人物,他们不是英雄,所以他们都在这个大时代下奔逃着,生活着,他们是自私的,但他们有血有肉。他们不是英雄,也不是无感情的动物,他们只是在自己的世界里苍凉着。
张爱玲的小说是苍凉的,比如一处废弃的瓦舍,有无限的思量,也是无限的苍凉。张的小说,通篇读来,便只觉得苍凉,然而她的苍凉又与鲁迅的苍凉不同。鲁迅的苍凉是国将不国,民将不民的苍凉,是整个大时代的苍凉,而张爱玲的苍凉,只是这个大时代下的小人物的琐碎的烦恼。鲁迅是伟大的,他是那个时代的英雄,张爱玲较之于鲁迅无疑是小女人比之于大丈夫,芍药比之于牡丹,但是谁能说芍药与牡丹谁更美丽呢?
无疑,张爱玲在中国文学史上留下了浓墨重彩的一笔,她如传奇般在文坛崛起,却又传奇般地销声匿迹。那一年,她在自己的公寓里安静地离去,如同一朵凋零的花般无声无息。
传奇,她本身就是一段传奇,可是正如她自己所说:到处都是传奇。可是,却并不见得有一个好的结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