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春纪
作者:臊腥时间:2025-03-20 17:07:43热度:0
导读:关于青春,想说得太多。一时间却又不知道该从何说起。这些年,花开花谢,日隐星沉,我曾以为,早已蹉跎成伤。后来才发觉,回首的时候,青春里的一切,都可以当成一种美好来解读。尽管花已伤完,飘落了灿烂。如果有来
关于青春,想说得太多。一时间却又不知道该从何说起。这些年,花开花谢,日隐星沉,我曾以为,早已蹉跎成伤。后来才发觉,回首的时候,青春里的一切,都可以当成一种美好来解读。尽管花已伤完,飘落了灿烂。如果有来生,我想我会选择做一棵树,站成永恒,没有悲欢的姿势。一半在尘土里安详,一半在风里飞扬,一半洒落阴凉,一半沐浴阳光。当音乐的水漫上来,时间与瞳孔都遗失了方向,偷偷地站在风里冷眼旁观,谁的流年,悄悄沧桑了谁的韶华。
那些女生,那些男孩
我小时候就不是一个乖孩子,还记得那时候我家还住在乡下,我经常率领七八个小朋友,拿着弹弓或者烟火枪之类一系列自制的冷兵器和热兵器,蹲在村口维持社会治安。我们甚至成立了一个社团,叫“十三刀会”。后来要不是因为我爸爸的残酷镇压,说不定今天我已经成为黑社会的青年才俊,整天夹着一根雪茄,被人鞍前马后地叫:苏哥。有件事情我不说想必你也一定可以猜得到,我们社团一把真正的刀都没有。而拥有一把真正意义的刀,成为了我们社团的主要奋斗目标。那时候我顺便把从电视上听来的一句话作为社团的指导纲领:“不求连城璧,但求杀猪刀”。社团里的小胖三他爸爸就是杀猪的。当时我们村有哪家要杀猪,都会把猪赶到小胖三他家,后来只要是猪,走到小胖三家的那个斜坡就说啥也不往上走了。这时候我的社团就发挥了无穷的威力,我们拿着弹弓用石子打猪的屁股,那猪一疼就跑上去了。而小胖三他爸拿着杀猪刀,气宇轩昂地站在门口,一个小时之后,他将会把那只猪变成一案子的猪肉。
和我关系最好的哥们叫莫成年。小时候还不理解他名字的意义,现在想起来,感觉他老爸真是用心良苦。莫成年最大的特点就是总拖着两条长达15CM的鼻涕,像个蜘蛛侠一样跟着我到处跑,隔壁家的小茹妹妹每次看见他,都要跺着脚跑到我的身后,指着他说,苏哥哥,他脏。莫成年也不予理会。现在算来,我与他已经一别12年,想必他已经不流鼻涕了。还记得那时候我们做的最刺激的事情就是春天来的时候去折柳条,回来后把皮拧下来当哨子吹得满街响。我们一群人中间爬树最好的是小林和张大木。小林是掏鸟巢的高手,而且是逢巢必掏,号称“鸟巢杀手”,后来被我们简称为“鸟手”。张大木他爸爸是我们那一代远近闻名的木匠,梦想子承父业,所以起了个不当木匠就会显得可惜的名字。其实在我们一群人当中,还有一个爬树的绝顶高手,那就是我,但是我从来都不在他们面前展示这一手,因为知道我不会爬树,我就可以明正言顺地在偷柳条的时候选择放哨任务,一旦被人发现,可以第一个开溜,后来的实践经验证明我的韬光养晦是多么的正确,“鸟手”和大木都曾被人堵到树上,然后送到家,被自己老爸当众一顿海扁。
印象中最深刻的便是大家一起学骑自行车了,那时候我们只有那种带前梁的二八加重自行车可以骑,骑的时候,一只腿要伸到另一边,现在想来,那个样子我都能把自行车学会,情不自禁地自恋地想我小伙子还真是不错。我记得那时候我家对门的张一凡刚刚学会骑车,便拉着小茹,还有张大木的妹妹张小婷来看他表演,结果人家女孩子来了,他却表现得十分不争气,一头连人带车栽到地沟里。很多年后我才明白,这原来就是红颜祸水的现实写照。
小学毕业,我便举家搬到了城里,“鸟手”他们都在附近的乡镇中学上学。之后就再也没有见过。去年夏天我意外地在街上碰见了“鸟手”,两人认了半天才把对方认出来。据“鸟手”说,小胖三现在开一辆东风大卡,整天在街上嘟嘟嘟地跑,莫成年去了深圳打工,而张一凡则已经结婚,老婆就是小茹妹妹。想来当年那一栽也总算没有白表现。我问张大木现在在哪?“鸟手”的神采飞扬突然戛然而止,他说,大木16岁那年,出了车祸,死掉了。我看着“鸟手”陌生的脸和熟悉的语气,我的心渐渐沉下去,我闭上眼睛,仿佛听到大木在12年前的那个春天,站在一棵硕大无比的柳树上,朝我喊,喂,这根条子怎么样?
无论我如何地去追索/年轻的你只如云影掠过/而你微笑的面容极浅极浅/逐渐隐没在日落后的群岚/遂翻开那发黄的扉页/命运将它装订得极为拙劣/含着泪,我一读再读/却不得不承认/青春是一本太仓促的书……
无限近似于透明的蓝
渐渐长大了之后,我开始迷恋上了天空。我家所在的这个城市工业不发达,主要以手工业为主,所以天空特别的蓝。还记得我初中的时候经常趴在自己靠窗的位置上望着窗外的天空一望就是半个小时。偶尔有飞鸟飞过,我会觉得那个时候的天空显得特别的忧伤。后来我望来望去终于望到一封信,坐在我斜对面的女生,觉得我特别地具有忧郁气质而因此对我心生爱慕。貌似当时我只有14岁,这种滚烫的情书让我读得不知所措。后来也陆续收到不少类似的信件,但是还是觉得14岁那次读信经历最难以忘怀。说实话,那是我第一次知道,男孩和女孩之间,除了一种单纯的喜欢,还有一种更深层次的喜欢。当然,这个事件并不是我现在这种见到漂亮女生就跑上去递纸条的性格的诱因。我承认现在的我是彻彻底底地堕落了。
初中的班主任曾经是我爸爸的班主任,而我的爷爷曾经是她的班主任。所以她待我特别的亲。还记得那时候我相当的调皮捣蛋,曾把写着“我是垃圾我怕谁”的纸条贴在生物老师的背上,那厮发现之后,把我拖到门口,暗暗运功,如果不是班主任恰巧赶到把我救走,我一定会被他的无影脚一脚踹到马达加斯加岛。我讨厌他的原因就是他经常会十分变态地变相体罚学生,而我就是在被他罚站的时候认识杨明昱的。还记得那时候杨明昱是班里的第一名,我是第二名,而他比我还要不老实,后来我们班的第三名梁晓旭也加入我们的对抗阵营。所以生物老师后来上课的时候,总是先把书往课桌上一放,然后清清嗓子说,前三名站外面去。然后我们就一起乖乖地站在外面。我还记得梁晓旭靠着墙,站在夏日明媚的阳光下吹起他额前的头发的样子,而杨明昱则跺跺我们的影子说,将来我要是写本书,题目就叫《我们仨》,后来杨绛女士出了本这个名字的书,我就取笑他,结果杨明昱挠挠头说,那还不好办,那就改称《狗日的我们仨》。
初二的时候,杨明昱喜欢上了一个比我们大一届的女孩。由于那个时候我的作文就已经是班里最好的,所以理所当然地肩负起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