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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雪小曼走了,是非对错,自有公论,偶不想多说。见惯了杂谈的纷争和对掐,历尽了中年的污蔑和挤压,遍体鳞伤的偶,神经已经有些麻木,面对许多的风波,不愿多说一句话,不愿多走一步路。但是,对于一个初涉红尘不谙世
雪小曼走了,是非对错,自有公论,偶不想多说。
见惯了杂谈的纷争和对掐,历尽了中年的污蔑和挤压,遍体鳞伤的偶,神经已经有些麻木,面对许多的风波,不愿多说一句话,不愿多走一步路。
但是,对于一个初涉红尘不谙世事的女学生而言,偶以为,更多的还应该是给予呵护和指导,而不是抓着她的小辫子,进行畅快淋漓的痛斥断喝,和穷凶极恶的狠追猛打。
这一点,桃花斑竹已经做到仁至义尽,让昔日那些与其有宿怨的人,也不得不对她刮目相看。
娇艳美丽的桃花斑竹,素以伶牙俐齿纵横于杂谈,叱咤于红袖,而这次,却表现出了一个女人应有的温和柔婉,和一个长者应有的仁慈宽厚,的确让人肃然起敬。
但却有某一个人,一个自称是桃花朋友的男人,一个动辄以作家自谓的所谓君子,却在这事件的前后,一直扮演着一个刽子手的角色。他除了对雪小曼进行人格的侮辱和冷酷的欺压以外,还竟然以红袖佳人的卫道士自居,且以此为荣。其无耻言论和野蛮行径,却是令人不齿。
当初很惊讶娇媚的桃花,居然能写出那么多言语刻薄的文字,而今又知道了她竟然交有如此野蛮的铁杆朋友,略感意外之后,也有些许叹息。但静下心来想一想,也不足为怪。比如,风姿绰约的贵妇人,出门的时候,总喜欢手里牵着一只毛茸茸的非洲狮子狗,不但可以显现出主人的雅致闲情,而且可以衬托出主人的雍容华贵。但若逛街时,身后却跟着一条露着锋利牙齿的杂交藏獒,便有些大煞风景,让路人侧目而视了。
鲁迅说:要上战场,莫如做军医;要革命,莫如走后方;要杀人,莫如做刽子手。既英雄,又稳当。
刽子手确乎是个很英雄很稳当的行业。古往今来,多少刽子手杀人无数,手上沾满了弱者的鲜血。他举着寒光闪闪的鬼头刀,腰里系着被鲜血染红的白衬衫,毫无慈悲之心,绝无反悔之意,整日里以此为业,以此为荣,且乐此不疲。
其实,在网络里,或在现实中,无论他是戴着作家的绿帽子,还是穿着文人的长筒靴,只要他以给人做走狗为乐事,以杀人不眨眼为职业,那么,他就是一个地地道道的刽子手,就是人类社会的渣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