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湖与少年
作者:赶山鞭时间:2025-04-17 18:30:15热度:0
导读:天地再大,留在每个人心中都有一个江湖。何谓江湖?江湖是一种心境,江湖是一种情结,江湖是中国人莫可名状的一种生存状态。庄子说:“相濡以沫,不如相忘于江湖。”这是自然的江湖,靠流动的水系把大地连成一脉,形
天地再大,留在每个人心中都有一个江湖。何谓江湖?江湖是一种心境,江湖是一种情结,江湖是中国人莫可名状的一种生存状态。
庄子说:“相濡以沫,不如相忘于江湖。”这是自然的江湖,靠流动的水系把大地连成一脉,形成可以放任自由的境地。与其在几近干涸的洼地里相濡以沫,生死相约,不如趁潮水涨起时彼此放手,相忘于江湖。这是道家的自然理念,人要顺应自然才能做到天人合一,让自己无拘无束。
范仲淹说:“居庙堂之高则忧其民,处江湖之远则忧其君。”这是社会的江湖,容纳着四海苍生,他们汇聚成汪洋潮水,可以载舟,亦能覆舟。坐在船上要眷顾着江湖社稷,方能四海升平;漂在江湖则要推波助澜,才能让船稳健前行。这是儒家的社会纲常,人要恪守本分才能维护社会一统,让自己安然自若。
自然的江湖与社会的江湖,其实是出世与入世的两种心境,他们是对立统一的,统一的归结点就在人心。人心即是江湖,“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这是古龙先生对江湖的定义。人与人之间存在着各种错综复杂的关系,或恩,或怨,或情,或仇。它们交织成一张无形的网,束缚着人们的言行举止。所以古龙说:“人在江湖,身不由己。”可身虽不由己,但心未必着魔。当心能看开这一切时,也就能放弃相濡以沫,相忘于江湖;当心为此纠结时,那就只有在社会体系中寻找出路。或在伦常和法制中循规守矩,或在侠义和权谋中离经叛道。
在古龙的江湖格局里,在金庸的武侠世界中,有柔情和侠义的交集,有公道与人心的辩证,更像一个张扬个人能动性的社会体系。尽管这个体系经常以自然山水为布景,山水间也隐逸着不少世外高人。但这些人往往都少不了尘世纠葛,自然的江湖里也常常刮起腥风血雨。
所以当我们游走于山水之间,看到“孤舟蓑笠翁,独钓寒江雪”时,切莫惊扰;碰到“牧童见客拜,山果怀中落”时,小心提防;“欲投人处宿,隔水问樵夫”时,须得恭敬。因为武侠世界里的“渔樵耕读”不再像唐诗中那么纯粹。比如《天龙八部》中大理皇室的四大家臣,《射雕英雄传》里一灯大师的四大弟子,他们都曾居庙堂之高,但为了能安处江湖之远,便以渔、樵、耕、读的身份掩饰自己是武林高手的事实。
金庸这两部小说里的“渔樵耕读”有着深厚的渊源。《天龙》中的朱丹臣和《射雕》中的朱子柳,很可能是曾祖孙的关系。他们是书生,也是剑客;他们是朝臣,也是游民;他们有着侠肝义胆,也有诗书才情。这又让我联想到了李白。
金庸的小说有两部与唐诗紧密关联。一部《连城诀》可以说就是一本“唐诗密码”,把诗句演化成剑法口诀,在口诀中隐藏着宝藏的秘密;另一部《侠客行》不仅取名于李白的诗作《侠客行》,并且直接以这首古诗开篇,英雄豪迈之气从一开始就高屋建瓴,通彻全篇。
侠客行(李白)
赵客缦胡缨,吴钩霜雪明。银鞍照白马,疯沓如流星。
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事了拂衣去,深藏身与名。
闲过信陵饮,脱剑膝前横。将炙啖朱亥,持觞劝侯嬴。
三杯吐然诺,五岳倒为轻。眼花耳热后,意气素霓生。
救赵挥金锤,邯郸先震惊。千秋二壮士,烜赫大梁城。
纵死侠骨香,不惭世上英。谁能书阁下,白首太玄经。
自古燕赵多侠士。在那个战国纷争的时代,有多少英雄为了国家大义,慷慨赴死,谱写出一幕幕可歌可泣的传奇。鱼腹藏剑的专诸、扼腕断臂的要离、挥锤救赵的朱亥,还有那一去不复还的荆轲。他们既是鲜明的个体,又是一个含糊的群像,因为久远的年代让我们分辨不清每个人的面貌,谁的长发飘飘?谁又是连鬓虬髯?在历史的记忆中,他们的名字比他们的形象更具有表征性。
伴随着哒哒的马蹄声,一个头戴胡缨帽,腰挂吴钩刀的形象越来越清晰,在皎洁的月光下,明晃晃的宝刀与马鞍交相辉映。十步之内,刀起刀落,血溅白巾。他是谁?他与朱亥一起大块吃肉,他与侯嬴一起大碗喝酒,三杯推心置腹,一诺重于泰山。他是李白诗中的侠客,也是李白心中的自己。
李白“十五好剑术”,二十五岁时“仗剑去国,辞亲远游”,三十五岁时“学剑来山东”,拜师于“剑圣”裴旻。他一生游历江湖,遍交诸侯,甚至拜谒天子时都剑不离身。年少风流时,“腰间延陵剑,玉带明珠袍”(《叙旧赠江阳宰陆调》);意气风发时,“长剑一杯酒,男儿方寸心”(《赠崔侍御》);雄心壮志时,“愿将腰下剑,直为斩楼兰”(《塞下曲·其一》);飞黄腾达时,“冠剑朝凤阙,楼船待龙池”(《感时留别从兄徐王延年从弟延陵》);郁不得志时,“长啸倚孤剑,目极心悠悠”(《赠崔郎中宗之》);老骥伏枥时,“抚剑夜吟啸,雄心日千里”(《赠张相镐·其二》)。
佩剑、舞剑、挥剑、冠剑、倚剑、抚剑……剑对于李白来说,不只是随身的武器,也不只是身份的象征,它是李白抒发情怀的寄托,是剑胆琴心的真实写照。我们真应该双手抱拳,面对李白尊称一声“大侠”。他一定会哈哈大笑,欣然应允。只是这样的称呼在万众景仰的“诗仙”名号面前,实在有些局促;以至于我们推崇李白诗歌的才情多过刀剑的侠义,甚至对李白剑客身份的理解,也都要从他的诗作中去领会。
事实上,“诗”才是李白的道具。对于不能实现自我抱负的文字创作,还不如挥舞手中的剑来得直接痛快。这就是李白身居翰林院却依旧无法畅怀的原因,这也是李白不肯安享晚年而非要投笔从戎的缘故。在《侠客行》的结尾处,李白抒发了对朱亥、侯嬴由衷的赞美,同时又对一辈子在校书阁里研究《太玄经》的杨雄,表示出碌碌无为的感慨。这不是李白想要的成就,他不愿意只在唐明皇身边做一个附庸风雅的文字宠臣,如果有机会像专诸那样“筑中置铅鱼隐刀”,自己也能“感君恩重许君命,太山一掷轻鸿毛”。(李白《结袜子》)
李白的这种书剑情节,在那个时代并非偶然。不去说那些本来就充满英雄豪迈之气的边塞诗人,就连一直给人印象以恬静淡泊的王维,年轻时也曾抒发过“一身转战三千里,一剑曾当百万师”(《老将行》)的宏图大志。唐代文人的侠义之气,跟当时的社会环境息息相关。
唐朝由军事集团开国,加上初期不断有突厥、契丹、党项、回鹘、吐蕃等边疆民族一边在国事上不断滋扰,另一边又在民间加强融合,这使得整个社会尚武之风盛行,而年轻人则成为这股风气的主要推动者。说他们是血气方刚也好,书生意气也罢,在一个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