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狗经
作者:黄道日时间:2025-04-16 21:29:57热度:0
导读:谈论养狗经,虽然说不上多么专业,但也曾经小有体会,因而不妨说出来。却不仅仅针对养狗,至于具体有什么指向,可大可小,仁智各见,仅此而已。我所养的第一条狗,实在让人喜欢至极,那还是去母舅家走亲戚时要的。如
谈论养狗经,虽然说不上多么专业,但也曾经小有体会,因而不妨说出来。却不仅仅针对养狗,至于具体有什么指向,可大可小,仁智各见,仅此而已。
我所养的第一条狗,实在让人喜欢至极,那还是去母舅家走亲戚时要的。如果不是这层关系,母舅是断不会轻易送人的。
之所以这样讲,是因为那条小狗的模样委实可爱,浑身雪白的毛发不说,还点缀着一些黑色的圆点,让人一看就忍俊不禁想抱一抱。可它从来不乱叫,只顾跟在主人身后讨人喜。
然而,事情也就坏在这上面,有一天,我家的这条狗却突然间丢了。那时我正在上小学,好像是三年级的样子,闻听后满村那个找!就连我母亲也帮着加入了寻狗的行列,她没法不加入,因为我一连三天急得没去上学。
尽管像村里人外出赶集、走亲戚,连人家盖着的篮子和筐也翻遍了,但终究再没找到我那条可爱的小狗。老实说,它早就被喜欢它的人转移走了,这时如何能找到?为什么它让我至今念念不忘,因为现如今在城市中人们所喜爱的各种各样的宠物狗中,与我那条长约50公分左右的小狗相比,我没有一条看上眼的。
我所养的第二条狗,黄毛,体量也不大。但让人可恨,原因是它跑到邻居家不回来。它为什么不回来?因为邻居家刚刚生了小孩,也许小孩的肚子不好,常常拉稀,狗改不了吃屎嘛,所以它有了口粮,也就把主人是谁早忘了。
但农村人养狗不像现在的城里人这样没来由,主要用处就是看家护院。既然它忘了自己的职责,那我只好强行往家拽它,可谁知它竟然呲牙咧嘴想咬我。这还了得!于是,一气之下,我用一点诱饵把它骗到家里后,一头就将它夯死了。
我所养的第三条狗,让人可惜。看家护院,尽职尽责自不必说;上山拾柴,它也如影随形的紧紧跟着。当然,最重要的还是它的灵性。
之所以这样说,是因为有一天它不知吃了什么有毒的东西,或者是死耗子,或者是其它什么带毒的能抗饿的东西,但是我却不知道。那一会儿它一直缠在我身边不停的想和我亲近,或者用嘴拱拱裤脚,或者在我身上蹭一蹭,以至于让人觉得烦它,恨不能踢它一脚,它当时当然觉出来了,于是就顾自跑开了。
谁知晚饭后有邻居从村东捎信儿来说,我家的那条狗不知怎么死在河边上了。等我跑过去一看,果不其然,只见它的身子已经僵了,看来死了已经有些时候。
这时我才突然想起来,那会儿它为什么会那样想和我亲近,它已经觉出自己难受了,但它却故意没有死在主人的家中,这不是灵性是什么?不仅如此,就连平时的便溺,它也从不在主人家的院子里。不像现在的宠物狗们,简直个个随地便溺,而那些狗主人们呢,反倒以为是天经地义,即便是在公园里,或者是医院与超市也照样如此,但狗主人却视而不见,充耳不闻。真不知是狗倒退了,还是人进化了?
那么,我所养的这第三条狗它为什么要吃有毒的东西?一个可能是它不懂得辨别;另外一个原因也可能是它饥不择食。因为在当时的农村,家家户户养一条狗根本不把它当回事,狗所得到的只有刷锅水,那时的人们谁不为一日三餐天天发愁,还能有多余的东西给狗吃?哪像现在的宠物狗这样有福气。
我所养的第三条狗,就这样和主人告别了。它个头很大,毛色油量,算是咖啡色偏黑的皮毛,我郑重其事的挖了个不小的坑将它埋葬。可后来听人说,被一个村民给偷着又挖出来煮着吃了。
那时候人们都穷啊,是生产队和人民公社的时代,所以,我听说后也就没再计较什么。只是到如今我也难以将它忘记,因为在所有的动物中,狗和马无疑是最具有灵性的,偏巧我就碰上了这么一条。
自此以后我再不养狗。
(2013年4月22日星期一16: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