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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这已经是第十根火柴。”她蹲坐在灶旁,念念叨叨。“我说过,我的耐心,只有一分钟。”坐在灶炉旁,她往灶里拼命地吹着气,然后整个脸黑得貌似刚从烟囱里爬出来。反复摆弄手中的柴火,火一点点熄灭。死灰再也难复燃
“这已经是第十根火柴。”她蹲坐在灶旁,念念叨叨。
“我说过,我的耐心,只有一分钟。”坐在灶炉旁,她往灶里拼命地吹着气,然后整个脸黑得貌似刚从烟囱里爬出来。反复摆弄手中的柴火,火一点点熄灭。死灰再也难复燃了。
“果然是湿柴!”她仿若心领神会站立起,揭开锅盖,蒸汽盖了一脸。“水都还没开,太冲动了”她对着蒸汽发飙,把盖子重重扣回去。
“到底是一锅粥,幸而米还是生的。”她嘲讽着,然后甩门而出。她双手怀抱着门前的老槐树,痛哭不已。
“真的……就再也不见了。”她把脸侧着挨紧树干。“爱情的火一旦生不着,唯一的依靠也就只有自己了。”
她终究不知道那时候为了什么住院。至今仍想着。想起那些苦苦等待木西雨的日子。想着木西雨怎么不回到她身边。
那天出院之后,跟着奶奶回到院子去。是风顺婆婆和风顺婆婆读高中的儿子毛毛虫告诉了她关于她的一切。
那个男孩儿木西雨冲进人群,横冲直撞把她一路上抱去了医院。那年,她十九岁,正是阳春三月,离高考还有三个月。
不想读大学,因为一切是那么无所谓。
那年,他送了她一束花,独立的一束,打着淡白的花朵,散发着一屋子的馨香。香水百合,连她也被感动。他说:“真是个孩子。”
她笑了。他替她抹去眼中的泪。
“奋不顾身冲过去,宁愿自己被楼顶砸下来的香水百合盆栽击中,也不愿自己奶奶受伤,可不是每个人都能做到的哦。好样的!”他把花插进紫竹花瓶,迷起眼傻傻地笑。
“香水百合还是碎了一地,碎在离我零点几毫米距离外……”她说,“我终究迟了。”
他凝望着她,诧异于她的话。
门外站着她的老奶奶,奶奶走了进来。而她藏进被窝里,紧紧拽了被胎。被子被撕得嘎嘎作响。她拼命地钻着,似乎想要腐烂在棉花里,让鲜血把棉花的清白。
三天后,一封短短的信,他说希望她一直活下去,有缘总能再见。他只是这个城市的路人,因为爱好旅游,因为爱好写生,于是来了。他还说,一个路人尚且义无返顾,亲人何哉?他说,奶奶是真的爱她,非常地。
她想,为什么?唯一一束希望她一直活下去的花为什么不是盆栽的呢?那样便可以活过冬季再等到更多花期。
她为他取名“木西雨”,就是栖雨,为她停留的一场雨。
他走了。他的故事,一直记得。关于生命之音,关于枞树。
而她始终没有告诉木西雨关于她,关于她的奶奶。而奶奶也没有。
住院回来那天,住在她同一个院子的风顺婆婆讲述了她和木西雨在医院的故事。说正是那样一个小伙子奋不顾身冲进人群救了她。之后便反复讲述她与她奶奶的故事,以了她的角度,用了“我”的第一人称。而她一次次被激怒。发誓再不吃辣椒。再不受奶奶控制。
风顺婆婆说她小时候经常被奶奶灌辣椒汤。躲到外面不敢回家,辣得哇哇大哭。还因饥饿偷邻里的黄瓜吃,还几次上吐下泻晕倒在风顺婆婆家。
风顺婆婆说,奶奶是疯子。是变态的虐待狂。她开始由衷害怕。
风顺婆婆总喜欢诡异地对着她笑,在每次讲完故事之后。她反复对她说:“有些基因是要遗传的。”
她总怀疑自己有一天会变成那样。每次打游戏就像是毒瘾上身,她总担心那便是虐待狂基因的异变。
那天,风顺婆婆又和她讲起了她和她奶奶的故事。为叙述方便或者别的什么原因,风顺婆婆以了第一人称。
奶奶是我唯一的亲人。奶奶说我是十足的扫把星,一出世就让她失去了一辈子最爱的两个男人,她的爷爷和爸爸。当然她的妈妈也是奶奶看不起的。妈妈也去了。
那是不可磨灭的印象。我想,如果不是奶奶固执,认为妈妈作为孤儿嫁给爸爸无论如何对人财旺盛无益,想方设法驱赶妈妈,那么妈妈就不会离家出走,爸爸就不会在倾盆大雨下开车去找,然后他们就不会出车祸。若非爷爷不是贪图更多的钱财,就不会跟着村里人到废弃的矿洞里背矿,也就不会留下生前攒的一大笔财产无福消受。
“真的,这是最后一次了。去完这趟我就收手了。”那天,天蒙蒙亮,我还睡眼惺忪钻在被窝梦着我的爸爸妈妈。爷爷慷慨陈词,信誓旦旦向奶奶保证。
阎王殿要是为一个人开了门,要去的时候根本不需要对活着人一再强调那是最后一次。因为很多人,走了便再也不见,真的就是最后一次了。
故事还没讲完,奶奶回来了。拿眼神瞟了风顺婆婆一眼之后,把她扭送回房间去了。她恋恋不舍望着风顺婆婆,想:“风顺婆婆果然没有骗我。奶奶太可怕了!”
某天夜里,风顺婆婆的儿子毛毛虫找了她索要香水百合的画。说上次的画得了奖,校长要亲自接见他。只得拜托她教会他画香水百合。
她如常笑了笑,拿起画笔画了一副叫毛毛虫拿去临摹多几次。
毛毛虫便也爽快地把她住院的故事重现了一次。毛毛虫说,千万听好,不得打叉。她便乖乖拿了凳子在一旁坐下。
毛毛虫和了风顺婆婆习惯用第一人称追述故事,必要时还淋漓尽致配合了表情动作。
他开始讲住院经过。一切从那晚开始追起。
我说,是真的。成天泡在游戏中斩尽杀绝。甚至走火入魔在游戏中会把手无寸铁的老人和小孩儿一枪击毙。
我的搭档忍无可忍向我叫嚣:“你一定是疯了!疯子!那么残忍!”
我玩刺激的游戏,带着杀戮和浩劫。
挑战极限,挑战生命,只做赢家。哪怕死。活着,如我。
那夜,我如常坐在酒吧前台供众人观赏。做着吞云吐物的动作,大口喝酒,吐出的烟雾整好作苦酒的调味料,带点呛。迷恋被呛得透不过气来挣扎在生死边缘的刺激。包括朽木烧焦浓烟滚滚的味道。
“好,一朵流泪的奇葩,能喝是福啊。”经常听得那堆散发着铜臭和酒精的人种窃窃私语。一副副嘴脸尽往我身体最隐私地方搜索。认真程度和当年打捞泰坦尼克号遗失的蓝宝石项链有得拼。哦。不,这似乎太抬举他们。
确切地说:大概是如同狗见了屎一般疯狂地争夺。当然这又有辱我的身份。很明显我要高级。
“一屋子贪婪的报废机——性机能报废!”我朝对面那个直勾勾望着我然后黏液从半空自由落体的男人刮了一眼,心尖的一把刀早已把他们千刀万刮。
我拿了苏格兰威士忌走出酒吧。那种灯红酒绿的地方去多了闭着眼都能找着出口。跌跌撞撞走进一条巷子,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