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伤与幽默
作者:敢则时间:2025-04-17 13:33:00热度:0
导读:明日不再来,听众不再有——米兰•昆德拉序只是故事,小说家的故事,不是小说。一C学院中文系读大三的木风,是个经常自诩为小说家的家伙,他就是我。众所周知,一般作家都喜欢用笔名。笔名一定要特别,
明日不再来,听众不再有
——米兰•昆德拉
序
只是故事,小说家的故事,不是小说。
一
C学院中文系读大三的木风,是个经常自诩为小说家的家伙,他就是我。众所周知,一般作家都喜欢用笔名。笔名一定要特别,要有个性。不然,怎么对得起小说家这样高贵的称号?于是,我给自己取了个自以为很有水准很有个性的笔名:长发痴长。取此名的原因很简单,看见我就知道了。我留着一头的长发,故曰,长发;长发放肆地在我脑袋上生长,故曰,痴长。长发痴长,年华虚度。这个笔名包含了我对我涂炭青春的无奈与追悔。
为了把故事讲得更生动、更清楚明了,我就有必要说说我为什么要写小说,而且还毫无自知之明的以小说家自居。我慎重地交代以下原因:首先,得说我这个人很无聊,又是在最清闲的中文系里混日子,无聊也加倍,所以在学校里经常会感到精力过剩,为此我很郁闷。为了不再郁闷、不再精力过剩,就得找事做。太低俗的,我是不会干的,毕竟我还自认为自己是个有品位的人。我喜欢玩点深沉的,加之又有像我多得无处诉说的废话一样粗糙、泛滥的情感,所以我很明智地选择写作。起初,我写得最多的是诗。写过一本自编诗集《夏天,生于故意》,自我感觉不错,后来才改写小说的。我不作诗而写起小说的原因,当然没有鲁迅先生在《我为什么作起小说来》里面讲的那么高尚,而是由于一个我当时追求没有成功的女孩说一句话。就是那一句话让我放弃作诗人改行作小说家的。她说,我不要诗人,写诗的人心理都有问题,让我没有安全感。这句话曾让我在很长一段时间里对诗歌一度深恶痛绝,因为它让我失去了在心爱女孩心中美好健康的形象,成为病态的化身。同时,我也放弃了那个对诗人缺乏信任感的女孩。因为她,我开始对曾在我心中象一首干净唯美的诗一样纯洁清澈的爱情产生了怀疑。她毕竟是我的初恋,而初恋对一个人的影响是不可忽视的。也就是那时,我终于弄明白了“诗人为什么不叫诗家而叫诗人”这个一直困绕着我的问题,因为诗人往往被认为没有足够的安全感而娶不了老婆成不了家只得打光棍,所以就只剩孤孤零零一个“人”了。鉴于此,为了自己具有安全感,为了自己不打光棍,为了自己有个“家”,我放弃了诗歌,投入了小说的怀抱。我承认我是一个很庸俗的人。当然,我写小说还有一个重要原因,是我可以用小说的方式抵达生活中我无法抵达的部分,完成现实中我想做而做不到或不敢做的事。比如,我可以在小说里厚颜无耻地让自己享尽艳福,虚构一个接一个的美女不顾一切地投入我的怀抱。这说明我不但庸俗,而且低俗。现实中几乎没有美女会垂青于我,她们喜欢的往往是帅哥或者款哥,而我即不很帅又没有大把大把比手纸还贱的钞票。我只能在小说中报复一下,让原本虚荣的她们,对我这个除了头发长眼神忧郁再没有别的特点的男人爱得死去活来,给自己找点平衡。人是需要平衡的。写小说即能打发无聊不让自己精力过剩,又能让我一拨又一拨的废话不致于闷在嘴巴里无处倾吐,还能弥补在现实中的不足和空白,何乐而不为呢?
尽管我自诩为小说家,但我却没有真正发表过小说,也就是说我还没有进入所谓的文坛,没有被那些道貌岸然的专家学者认可、没有被作协、文联什么的验明正身贴上小说家的标签。当然,这与我写的小说之差,是息息相关的。经常我热情的向某某表示,我要将他写入小说的时候,某某总会说,哥们饶了我吧,平日里对你不坏啊!说这话时这哥们一副欲哭无泪的样子,生怕我的小说把他的光辉形象给毁了。还有一个原因,就是我压根就没有向那些被称为纯文学的正宗刊物投稿,只是把码好的文字投向一些知名或不知名的网站,给那些和我一样自诩为小说家的家伙看,然后与他们一起惺惺相惜,共同体味什么是怀才不遇。到最后,我们不得不用“古来圣贤皆寂寞”这样有点自恋的话来安慰自己。始终不能释怀时,我就狠狠抽上一阵烟,不用想也不用叹息了。烟有时是很好的东西。
莫言说:我的诉说是为了和苍白的人生抗衡,和失败的奋斗抗衡,和流失的时光抗衡。再造少年岁月,这是我唯一值得骄傲的地方。
还有一个少年作家说他写作的乐趣在于写的时候可以浪费时间,写完以后看一遍又得浪费时间,别人要看的时候,还要浪费一遍别人的时间。
对于二者之言,我都持赞成态度,换句话说,就是我写小说的乐趣,在于抗衡现实人生和浪费时间生命。从这点看,我一定是个合格的小说家。因此,总在向别人介绍自己时这样说:我叫木风,是个小说家。然而前面已经说过了,我还没有被贴上小说家标签,所以就不是真正的小说家,因此只得在别人向我这个小说家投来景仰的目光时,假装幽默的再加上“未来的”三个子字。这的确是个让人痛苦的事实,有时候人就得有个标签。活着有时候只是一种证明,不仅自己知道还得别人认可。
写小说,是个苦差事。写小说,首先就得花时间构思。构思,就得独处。独处,就需要安静。为了写好小说,就要找个安静的地方。最终,我找到了学院的灯光篮球场。经常一个人来到灯光篮球场,坐在球场四周宽阔的台阶上,一边抽烟,一边想着小说中虚无飘渺的情节。
来这球场的,一般不是看球的,就是打球的,当然还有只为了找个比较惬意的厮混空间的男女,象我这样不看球不打球不谈情说爱来搞文学创作的,应该是独一无二的。我把这叫做个性。别人或许会认为这是傻逼的行为艺术。但我不在乎。就象我凌乱的长发一样,从来不在乎别人的目光。
我很不愉快地发现我已经变得越来越不顾及世俗,越来越特立独行了。
我不打球,是因为我发现我投球的姿势很难看,尽管命中率很高。可我是一个无可救药的完美主义者,决不会因命中率高而忽视姿势难看的缺陷继续打球。我来灯光篮球场一般都是在夜里,由于灯光篮球场从来名不副实,一直没有开过灯光,所以晚上一般不会有人来打盲球,我自然也就看不到打球了。
球场旁边是连接学生公寓和教学楼的两条交错的水泥路。路边有几个靠白天储备太阳能晚上发光的路灯。有时,晚上我会坐在球场台阶上,借着路灯发出的微弱的光,打量过往的人群,看他们姿态各异的走过,看他们脸上模糊不清的表情。夜色中,我观望喧哗人群或者与陌生人擦身而过,结果都只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