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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对狗,我向无好感。记得小时候一次去河边钓鱼,为抄近路从两农舍间穿过,一条狗腔不开、气不出阴悄悄从身后跑来,一口咬住我的腿杆。我一个仆趴,摔倒在地,吓得魄散魂飞,拼命喊叫。幸好狗的主人闻声立马赶到,将狗
对狗,我向无好感。记得小时候一次去河边钓鱼,为抄近路从两农舍间穿过,一条狗腔不开、气不出阴悄悄从身后跑来,一口咬住我的腿杆。我一个仆趴,摔倒在地,吓得魄散魂飞,拼命喊叫。幸好狗的主人闻声立马赶到,将狗吼开,把我拉起,叫我莫哭。他给我分析狗之所以咬的原故:因我手拿鱼竿从它面前过,它以为是打狗棒,故而才先发制人,实是一场误会。并申明,他的狗知道轻重,从不当真咬人,只是吓吓而已,叫我放心。我一面听他劝慰,一面捞开裤脚查看,虽然尚未皮破血出,然几个乌红的牙印却是赫然在目。
从那以后我只要老远一瞧见狗,便赶紧躲开,改道而行。倘是突然狭路相逢,无法回避,那就只好是夜半过坟山:头皮发麻,汗毛倒竖,心跳加剧,冷汗长淌。木木然脑中一片空白,硬硬然如僵尸出行,直待狗已远去多时,方才魂魄归窍,有胆回头侦看。
很长一段时间,对狗那“瘟”我即恨得要死又怕得要命。加之受鲁迅影响,对狗性又有所认识,于是更增添了厌恶与鄙夷。
不过后来我大点后,因与狗打交道的次数增多,加之自身胆气日壮,虽对狗恨恶无减,然其怕惧却不怎么利害了,且何况狗肉经烟熏后味道确实不错,颇俱诱惑。于是乎我便吃狗,并亲自动手打狗。战功赫赫,成就辉煌。而我最感得意的是利用科技手段:电气化整狗。
用一单股电线,一端连在火线上,另端拴一废肉,置僻静处,用水将地浇湿,以利导电,导线中断开接一拉线开关,拉线牢系在有肉一端导线上,只要将肉一扯,拉线首先受力,于是开关打开,电源便即接通。
刚安好那天早上,一只黑狗游荡而来,突见肉,喜出望外,一声欢呼跑来一口将肉吞入口中,头一偏,开关拉开,一声不响倒在地上。我立将电源断掉,怕狗醒转,忙用绳将狗颈紧紧勒住,直至它睛突、舌伸、气绝身亡。
我这“发明”简单易行,效果也不错,然至今尚未申请专利。
“光阴似箭,如白驹过隙。”后来,后来我依例成了家,又依例有了孩子:一个男孩。
孩子拾来岁正上小学时候,一星期天同她母亲一道去离家拾几里外的南湖公园玩耍。耍完回家路上,一只胖乎乎的小白狗紧跟脚后,都快要出公园了,它仍不离去,赶开,又来,赶开,又来。并亲热地摇着尾巴,撒着欢。确实可怜可爱,孩子见四下无人,便忍不住一把将它抱起,带回了家中。
对养狗我坚决反对,且毫无通融余地。因时已晚,最终达成协议:暂养一周,下星期天仍由她俩送回南湖去。
看来我的反对不无道理,一到晚上果然麻烦就来了。刚熄灯合眼不一会,它便叽叽叫个不停。她俩装做没听见,可我却不行,我有神衰之症,瞌睡向来金贵。忍了一阵,忍得我火冒三丈,无奈一面恨声咒骂,一面开灯查看:它卷缩在屋角边,浑身发着抖。深秋了,夜气凉。我只好寻来一背篼,内放破蚊帐,用手按按,即软且暖,然后抓住它的颈皮将它丢入篼中。果然有效,它不再吭声了。
半夜,我又被叽叽声吵醒,难道还冷?奶狗儿,年岁太小,可能是吧。我只好又起身,用破衣搭在它身上,并用一块层板将背篼口盖住,以挡寒气。这下总该万无一失了罢,我想。然而事情哪有如此简单,刚上床熄灯不到半分钟,它又叫起来,而且还用爪子将背篼爪得吱吱直响。我完全绝望了。突然哗喇一声,我连忙拉灯一看:背篼已翻,层板掉在地上,它走出背篼,去到房门边奋力的抓着门,着急地叫,看样子是想出去。哼,现在才想到要回家,为时已晚了。我即刻作出决定:把它丢到院子外面去,是死是活由它去。我刚要起身动手,但突然它不抓也不叫了!停下,在墙边撒了泡尿便回到背篼内,居然无声无息清风雅静到天亮。
鄙人有一毛病:事无分巨细,凡搞不懂的均爱究底刨根,弄不清楚,放心不下。经一再苦想冥思,哦!我明白了:它第一次叫是因关灯后独自在黑暗中,一只奶狗儿,又是头一回单独过夜,又怕,又冷,实是情有可原。二次叫,是因要屙尿,出不去,又坚决不愿拉在窝中所以才叫、才抓,掀翻背篼。并且还想抓开房门到外面去拉。想到此,我心中一阵不安,倘猜测无误,那么我将愧对小狗。为印证自己的判断,第二晚上我把背篼移至屋外陔沿背风处,并将背篼横放,让它出进自由。果然,从此以后夜夜相安无事。
如此小小年纪一只奶狗儿,居然如此懂得爱情洁、讲卫生,困难再大也决不苟且,真叫人感佩。然而就是这只如此严己懂事的奶狗儿,我却因误会,因暴躁差点将它置于死地,让它抱屈含冤于九泉,真叫人惶愧!歉疚之心使我与小狗亲近起来。
为便于呼叫,要给小狗取个名。儿子说叫丁丁,这是他从卡通书上看来的。好吧,就是丁丁罢,无所谓,只要顺口就行,反正我也决不可能为给狗取名去劳心费神。开始叫丁丁时,小狗并不理睬,好象没听见。两天后便明白了,丁丁便是它,并表踊跃赞同。无论何时,只要一呼丁丁,它都会放下自己所忙,立即跑来,望着你,摇尾待命。
一周时间转瞬即到,母子俩见我对丁丁已无恶感,便不再提遣返一事,好吧,留就留罢,我也无所谓了。
养丁丁并不麻烦,况且它还给家中增添不少喜色,家中人每次外出归来它都欢天喜地跑来迎接,摇头摆尾,抱腿舔脚,亲热之状难以言表,真有一刻不见如隔三秋之感。当你要出门时,它便连忙跑拢来站在脚下眼巴巴地望着你,期盼能带它一道。无望后便退回伏在地上,一副万分委屈的可怜样子。但它并不因此而忌恨,当你返回时,亲热照旧。
倘将一皮球丢给它耍,它便会将遗传的本领表演给你看,假设皮球为真的猎物,于是紧张伏地,轻摇尾巴,虎视眈眈,喉中滚动着低沉的痰音,匍伏前进,一跃而起猛扑上去将球按住,咆哮、抓、咬一番后便抱球卧下,将下巴枕在上面休息,倘不慎自己将球碰开,便认为是猎物逃离,于是又重振精神如法炮制,再认真演练一次……胖乎乎象条冬瓜,傻乎乎其憨态可掬。有此承欢膝下,真叫人心颜顿开。
但这还不是留它的主要原因,另外有一大因由:一次我去商店闲逛,发现瓶装清蒸狗肉罐头标价才一元,忙叫售货员取出看看,几大块瘦肉,连汤带水五百克,如此便宜未免心中犯疑,于是先买一瓶试试。回家打开一尝,不错,一点未变质,连忙跑去扛回一箱共二十瓶,哪知未吃几瓶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