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此我是喜欢你的
作者:东园梓器时间:2025-04-17 15:29:59热度:0
导读:时值三月,天空晴朗,阳光像我想的那样,弧形的项圈蒸腾,扩散。宛若一盏灯光弥散在午后的夕阳,透过路旁的梧桐的缝隙,拥挤的排列在这条路上。风轻轻掠过,云变得不知所措,倒是路旁的那些少年,在风中肆意招展。这
时值三月,天空晴朗,阳光像我想的那样,弧形的项圈蒸腾,扩散。
宛若一盏灯光弥散在午后的夕阳,透过路旁的梧桐的缝隙,拥挤的排列在这条路上。风轻轻掠过,云变得不知所措,倒是路旁的那些少年,在风中肆意招展。
这是个年轻的季节,花儿孕育,绿叶饱含,我躲过风声,和苏祺躺在田埂上,那儿没有一点风。
其实我是喜欢你的。我对躺在另一边的苏祺说,我想她应该听得到的,尽管她的眼睛紧闭着,我想她在假装,就如以前的我一样。
1
那应该是个下雨的秋天,濒临冬天的寒冷,在一场雨后变得更冷清。
整个校园里安静的好像这场雨把所有的人都冲走了,只剩下几只耐寒的鸟儿叽叽喳喳。但是我们在KTV里,喧嚣的好像在征求一场灿烂的重生一样。这是个安静的季节,死寂中吵闹地演绎。我们聚会从来没有理由,这次依然。
你还喜欢这首歌?这是周可半年后和我说的第一句话,我想那首歌我是喜欢的,不仅仅是周可也喜欢。那时高宇出去买饮料,本来是我要出去买饮料的,但高宇说他的衣服比较大容易藏东西。我就说其实我可以穿他的衣服去买的,但高宇又说了什么理由我没听到,只是他很放心地把周可留在了KTV。我知道高宇在试探我,当然我承认我曾是喜欢周可的,一如今天温暖的阳光,冬天的阳光总是这样,看着那么热烈却仅仅够温暖小小的心扉。
周可拿着麦克风静静地唱,那声音让我迷醉,好像高宇买回来的那些酒,闻着就足够心醉,这又是怎样的一种压抑。
我记得高宇第一次看到周可是在某次晚会,她在舞台上唱歌,谈谈的声音,像一朵云躲在了人间,漂浮不定却又一直那么真实的存在。说实话,那个晚会我没有看到周可长什么样子,距离太远,而我又不以为然的散漫。可旁边的高宇说这么好的声音应该配个美女的身段的,周宇说这话的时候刚刚把女朋友甩了。他从来不对感情认真,就好像我不敢确信他是不是真的当我是哥们一样。
我要追那个女孩。高宇头都没转的对我说,那时周可的歌已经唱了一半,掌声却一直未曾断。
那女孩叫周可!我对高宇说,掌声太大,我不得不提高嗓音。
你带着耳机怎么知道?高宇很疑惑的问我,而我断然不会说周可是我认识的人。
刚报幕的说的!我骗高宇说。
你戴着耳机听歌怎么能听的到。高宇拿下我的耳机在一旁嘀咕着,周可的声音便是这时候越过人群直抵我的耳朵。
好了,我走了,明天还有课。我重新带上耳机,并没有理会高宇的抱怨,明天还有课,这句话曾经是我的座右铭,时刻指引着我堕落的方向。
走出会场后,寂静瞬间笼罩,任凭耳机里的声音肆意蔓延,像一滴滴水珠跌落大地的撞击声,干脆,不带一点拖拉,激烈的跳跃着闪烁的节奏。
2
能帮我把车锁打开吗?这是苏祺对我说的第一句话,那时大一,苏祺牵着脚踏车,而我正要跨过学校的围栏径直向山上跑去,我忘了我当时为什么要向山上跑,我想是为遇见苏祺埋下伏笔的吧。我试着帮苏祺把自行车锁打开,但不幸的是那天我把手都弄伤了还是失败了,按照我现在的想象,这巧合应该都是有准备的。可苏祺说这不是巧合,她给我的钥匙是同学自行车上的,而我仿佛看到了看车的大叔异样的眼神硬生生的把我逼退,我转身头也没回的走了。我承认那天特没绅士风度,把苏祺一个人丢在车棚,并且可能还伴有报复的心理。
某天晚上,我和高宇在图书馆。那天月亮很大,窗外异常明亮,仿佛有人忘了把晒干的太阳收回家,结果月亮便跟着被烘干了,露出灿烂的哭相。高宇到图书馆不是为了看书,我也并没有高尚到哪里去,我随便翻看那些过期的杂志,两只眼睛呆呆的盯着书上的文字一目十行或者研究一个熟悉的字是怎么变得陌生的,只剩下耳机里的音乐静静的围绕。
看看!那边那个,这都什么天了还穿裙子。高宇推开他手上的经典名著指着一个方向,我必须承认,那个女孩真的是疯了,窗外明亮的是月光,虽然和阳光同质,但温度绝对是相差万里的,何况现在已经是冬天,天气预报都说下周要下雪了。
那女孩一定是疯子!我对高宇说,我一向对高宇的眼光加以质疑的批判。高宇曾经说我们的英语老师漂亮,可赫本还漂亮呢,转了那么多的年代,太不现实了。可那个站在心理学书柜的女孩的确太疯狂了,她的勇气我必须佩服,一如高宇敢拿着本《金瓶梅》挡在眼前。我提醒过高宇,拿着《金瓶梅》做挡箭牌只会使目标扩大,容易被发现,可高宇说了,这样最好学以致用。
我敢打赌那女孩没男朋友。高宇装作翻看那本书,我知道他是为了引出下一句话。
不信我现在去搭讪,绝对可以问出。高宇接着说,并且没等我给他任何建议就放下书向那个女孩旁边走去。我则继续看书,搭讪不是我的强项,我的强项是装作自己很忧郁。可这优点不是我自己发现的,苏祺说的,苏祺盯着我看的书说的。高宇向那边的女孩走去后,我拿起了他那本书,这时苏祺坐到了高宇的位子上,她拿了本《挪威的森林》,我曾经很喜欢的一本书。
你喜欢这个?苏祺问我,我想她一定以为和我很熟了,我承认我们有门选修课在一起上。可如果她不是唯一的女生,我想我不会那么对他记忆深刻的,她是授课老师的助理。那个授课老师很幽默,他说既然那么多男生就随便选个女生当助理吧,也让他腐败腐败,我们都笑了,说打折送给他了,那时苏祺丢了本书砸到了我,《奇鸟行状录》,估计是村上春树最厚的一本书,于是那天以后我就想着报复苏祺。
你不还喜欢村上春树的书吗?你确认每次到性描写都是跳跃过去的吗?我反驳苏祺,其实那本金瓶梅书评是我正要还回去的,苏祺就是这时候坐在了对面,时间总是个容易让很多谎言破碎的东西。其实高宇说过,时间不是个东西,因为他第一个女朋友就是因为时间问题才分手的,感情这东西和时间这东西糅合以后就不是东西了。
对,我就喜欢村上春树的书,怎么着,你自己不是还拿着本《挪威的森林》吗?苏祺又反驳我,我好像那个拿起石头砸自己脚的傻瓜,呆呆的不敢去揉搓疼痛不堪的双脚。
抱歉,我明天还有课,先走了。我推脱着便真的走出了图书馆,月光很明亮,皎洁的好像一场大雨过后的青山,云雾缭绕,但干净异常。
请你喝可乐!高宇晚上十点回宿舍的时候对